9月28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:今年以来,省财政厅全力支持医保部门做好医疗救助各项工作,累计拨付17.5亿元支持医疗救助兜底保障。
今年,省财政厅拨付中央和省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.5亿元,比2021年增加1.5亿元,加上脱贫攻坚过渡期内每年安排的2亿元,累计拨付17.5亿元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,并对其个人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,做到“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”,保障困难群众“病有所医”。据统计,今年上半年,全省共资助近50万名困难群众参保,门诊救助约10万人次,住院救助18.4万人次。
据介绍,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、市(区)级统筹,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至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。省财政厅会同医保部门不断强化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,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。此外,省财政厅精准聚焦,在分配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时,将资金总量的10%向全省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,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