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,上海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2022年,实施林长制被列为市委、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。

为持续抓好乡镇(街道)任务落实,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开展了全市林长制新一轮检查督导。疫情封控期间,市林长办组成工作组进行了多次讨论,确定了具体方案。复工复产后全面启动调研,在全市16个区215个乡镇(街道)中选取44个具代表性的乡镇(街道)开展工作。

本轮检查督导以乡镇(街道)林长制责任情况的落实作为切入点,通过查阅资料、会议座谈、实地走访、问卷调查、案例分析等方式,围绕林长制实施运行情况,包括检查督导、制度建立、划区包干、乡镇(街道)林长办设置及人员配备、网格化巡查、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,对全市乡镇(街道)开展检查,了解工作推进落实情况。

10月中旬前,市林长办将结合本轮检查督导情况,撰写1份全市调研报告和16份各区“靶向报告”,将检查情况报送各级林长。后续,对林长制工作、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和林长办运行不到位的乡镇(街道),市林长办将提请市林长办领导或相关区总林长、副总林长对相关乡镇(街道)林长进行约谈,从而督促各区在“林”上精准发力,在“长”上履职尽责,在“制”上积极保障,落实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责任,以林长制促进“林长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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