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3日,记者从西安市疾控中心获悉: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西安市外防输入压力日益增大。西安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省外来(返)人员疫情防控政策,提醒来(返)西安市人员应配合落实信息报备、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(返)人员,采取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措施;对近7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(返)人员,采取“7天居家隔离”医学观察措施;对近7日内有国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(返)人员,落实入市3日内核酸“3天3检”(落地检+“3天2检”,间隔24小时以上),倡导入市后进行“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,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。
对近7日内有西藏、宁夏、内蒙古、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新疆乌鲁木齐市、吐鲁番市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措施;对近7日内有新疆除乌鲁木齐市、吐鲁番市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3天集中隔离+4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、河西区除中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4天居家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10月18日0时以来,有青海省西宁市除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3天集中隔离+4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;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州(格尔木市)除中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4天居家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四川省高风险区所在区(县)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措施;对近7日内有四川省遂宁市除高风险区所在区(县)和中风险区之外地区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4天居家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甘肃省白银市、兰州市、庆阳市、陇南市、酒泉市瓜州县除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3天集中隔离+4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;对近7日内有甘肃省除白银市、兰州市、庆阳市、陇南市、酒泉市瓜州县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4天居家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山西省运城市、晋中市祁县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措施;对近7日内有山西省除运城市、晋中市祁县以外地区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7天居家隔离”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、浈江区,深圳市罗湖区、福田区、宝安区、龙岗区除中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,和上海市嘉定区、黄浦区、长宁区、闵行区、浦东新区除中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4天居家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近7日内有河南省郑州市,洛阳市伊川县、栾川县,平顶山市汝州市除中高风险区以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4天居家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10月18日0时以来,有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措施。对10月18日0时以来,有湖南省邵阳市除邵阳县和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3天集中隔离+4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对10月23日0时以后,近7日内有安徽省合肥市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7天集中隔离”措施。对10月23日0时以后,近7日内有安徽省(不含合肥市)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,采取“4天居家隔离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措施。
以上区域来(返)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,转运至目的地(居住地)隔离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西藏和内蒙古来(返)人员起始管控时间以落地西安市起算,其他地区来(返)人员起始管理期限自离开上述区域起算。以上管控措施会动态调整,调整后会及时更新。
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及省内有疫情地市旅居史的来(返)西安市人员,须主动配合落地查(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“陕西一码通”、大数据行程卡)、落地检(即检即走,无须等待检测结果)等措施,严格按要求完成入市3日内核酸“3天3检”(落地检+“3天2检”,间隔24小时以上);如不能按时完成核酸检测,“陕西一码通”将弹窗或赋黄码(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后即解除),抵市后进行3天自我健康监测,期间尽量减少外出,严格做到“四个不”:不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、线下教学授课及其他集体活动,不进入歌舞厅、浴室、电影院、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和学校等重点机构,不参加聚餐、婚礼等聚集性活动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;倡导第5天、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。
此外,西安市在机场、火车站、高铁站、长途客车站、高速收费站等场所设置了便民核酸采样点,为省外来(返)人员及省内有疫情地市的群众在进入西安市时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服务。此类核酸检测,即采即走,无须等待检测结果。建议这些旅客朋友在检测结果报告前,不前往公共场所,尽量减少社会面接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