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省农商联合银行、浙江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林业碳汇贷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创设以林业碳汇金融价值为核心的应用机制,推进杭州市、湖州市、衢州市、丽水市开展“林业碳汇贷”试点工作。
《意见》展望森林碳抵消市场的广阔前景,创建以“单位面积碳储量、碳汇量”为核心的普惠金融价值简易估价机制,合理解决森林碳汇金融价值估价难题,提高信贷产品的实际可操作性,凸显普惠性和引导性。
试点工作面向4市全体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业碳汇投资主体的贷款需求,有针对性地开发林业碳汇收储贷款、林业碳汇质押贷款、林业碳汇信用贷款、“林权+碳汇”组合贷款等四款信贷产品。